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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对使用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已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

作者:本站 来源:碧凯药业 时间:2012/3/5 15:30:17 次数:

       日前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,要求对使用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已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。
      近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来信,反映部分医疗机构使用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已过期的以色列Given Imaging Ltd公司生产的“小肠胶囊式内窥镜诊断系统”。
上述“小肠胶囊内窥镜诊断系统”(英文名称:Given Diagnostic System)于2007年2月5日取得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(注册号:国食药监械(进)字2007第3220250号(更),规格型号:PillCam SB),该注册证有效期截至2011年2月25日。该产品于2011年5月4日获准国家局重新注册受理,受理号:进11-1690,目前正处于技术审评阶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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